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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纪检监察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06     浏览量:   分享到:

为加强学校纪检监察信息报送规范化管理,及时宣传全校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办法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工作动态。校内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中省纪委文件精神、学校安排部署采取的主要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以及结合实际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情况等。

(2)经验做法。校内各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比较成熟或有借鉴意义的重要举措和经验做法。

(3)典型成效。廉洁从教、诚信求学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家训等。

(4)自身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宣传教育培训以及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5)其他需要报送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心得体会,优秀廉政书法作品、图片以及视频等。

二、报送要求

(1)编写要求:校内各单位要积极撰写、报送本单位原创文章。稿件撰写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本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成效、自身建设等方面内容,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要见人见事,生动形象。工作信息一般在200-800字,调研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

(2)发布途径:重要工作信息在校纪委网页发布,质量较高的由校纪委负责整理后,呈报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3)报送任务:坚持动态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4)报送方式:材料经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校纪委(行政办公楼320房间),电子稿发送邮件至校纪委邮箱:jwjcc@xatu.edu.cn。报送时请在文后注明单位、作者姓名和日期等。新闻宣传类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本办法的落实主体为各学院纪委、派驻纪检组、未设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由所在基层党组织相关委员负责,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规定报送。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校纪委每学期通报一次信息(稿件)采用情况,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廉政信息经纪委采纳的列入统计,稿件采用情况和稿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为学校纪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力的舆论支持。

3.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单位通过开展廉政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文字写作能力。信息员要真实准确展示本单位的最新信息,同时注重浏览中纪委、秦风网等业界主流媒体,学习百家之长,积累写作经验,提升理论水平和写作技巧。

4.其他事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学院纪委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学院纪委专题调研工作报告、学院纪委和纪委书记主动约谈工作报告、重大信息舆情等学院政治生态专题报告五个专项工作报告另行规定。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纪委综合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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